大兴安岭地区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32700000000
历史沿革: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属黑龙江将军辖境。光绪初年属兴安城总管和瑗珲副都统辖地。清末和民国初年属黑河道和呼伦道。1929年直属于黑龙江省。1939年属黑河省和兴安东省。1946年属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属黑龙江省黑河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1964年置大兴安岭特区(地级),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和黑龙江呼玛县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特区行政区域,治加格达奇,下辖松岭、新林、呼中、塔河4区。1970年撤销特区改设地区,分松岭区置加格达奇、大杨树2区;黑河地区呼玛县、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入。1971、1973年分呼玛县置阿木尔、古莲2区。1975年撤销大杨树区。1977年分呼玛县置图强区。1979年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1981年撤销阿木尔、图强、古莲3区并以呼玛县2公社置漠河县,撤销塔河区并以呼玛县3公社合置塔河县,均属大兴安岭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