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32721000000
地名由来:因县内有呼玛河而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呼玛县系以呼玛河而命名。呼玛又名呼玛尔、库玛尔,系达斡尔语“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湍湍急流”之意。她的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这里存在着旧石器晚期文化及与中原有密切联系的古代文化。此地周商属肃慎部,西汉属鲜卑部,东汉至晋属扶余部,南北朝至隋属室韦都督府,唐属河北道室韦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室韦部,金属上京蒲与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出万山卫,清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至于呼玛尔河口出现城镇的历史,要追溯到17世纪中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著名的雅克萨战争前夕,清政府派巴海将军,副都统萨布素等率领乌喇及宁古塔兵1500名,进驻呼玛尔,兴建了黑龙江上游第一个城镇—呼玛尔木城,作为征讨沙俄的前哨堡垒。据《瑗珲县志·卷一》记载:“呼玛尔上游四十里左右的古站地方,系属两河下游,山中有古围一处,两门围墙基址尚在,四面约须八里左右,均称康熙年间中国驱逐罗刹驻兵于此”。由此可见这座木城的规模。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为加强对中俄边界的管理,防止俄人越界,于黑龙江沿岸设置卡伦50处,呼玛尔卡伦就是其中之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呼玛直隶厅。1912年置呼玛设治局,位置设在原呼玛总卡所在地—库玛尔江口(原金山镇,现在的金山乡金山村),1914年呼玛设治局改为丁等设治县。即呼玛县,归黑河道管辖,驻地仍然是金山镇。1916年4月呼玛县公署迁至古站(即现在的呼玛镇)。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东北,呼玛沦陷。1934年1月成立伪县公署。1946年8月13日,呼玛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1947年3月,鸥浦、漠河两县相继获得解放,呼玛、鸥浦、漠河三县合并为呼玛县。建国后至1969年以前,呼玛一直隶属于黑河地区,直至1970年呼玛才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呼玛县原辖区划分为三县两区,将十八站,依西肯、开库康、兴安、漠河5个人民公社,分别划归塔河、漠河两县管辖,又将原属几个公社分管的内地森林区,集中划归呼中、新林两个新建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