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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合肥之名,始见于《史记·货殖列传》:“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正义》:“言江淮之潮,南北俱至庐州也。”《水经·施水注》称:“夏水暴长,施(今名南肥水)合于肥(今名东肥水),故曰合肥。”按,《尔雅》:“归异出同曰肥。”以上诸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唯明嘉靖《南畿志》卷36《庐州府·区域·合肥》载:肥水“出紫蓬山东北,经鸡鸣山入金斗河,一支西北流,复东转南下,至东门外,即今余公庙前,二水相合,故曰合肥。今上源塞,县治之得名以此”。此说以肥水出紫蓬山,分为二支,流至合肥后合而为一,故名合肥,与《尔雅》“归异出同”说亦相符合。(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战国为楚合肥邑。秦置合肥县,属九江郡。西汉前期属淮南王国。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复属九江郡。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为合肥侯国。三国魏复为县,为守卫淮南重镇。西晋属淮南郡。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复合肥县,置庐州。唐属淮南道。宋属淮南西路。元为庐州路,属淮西江北道。明、清为庐州府。1912年废府为合肥县。1914~1928年属安庆道。1932年为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1940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以城区及郊区置合肥市,分县境为肥东、肥西2县。1952年为省辖市。1961年肥东、肥西、巢县3市辖县划出分属滁县专区、六安专区、芜湖专区。1964年分寿县、定远、肥东、肥西4县地置长丰县,为市辖县。1983年肥东、肥西2县复为市辖县成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