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652301000000
地名由来:《西域同文志》卷5:昌吉“准语(蒙古语),场圃也。河滨筑此,故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汉朝为劫国和单桓国地,隶西域都护府。三国时属车师后部。魏、晋时期为高车地,后归于柔然。隋、唐时期属西突厥,隶北庭大都护府。宋属回鹘五城(别失八里)。元代仍属别失八里。明代为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游牧地,后为准噶尔部游牧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设巡检,为乌鲁木齐同知所辖。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置昌吉县。昌吉县先后隶属迪化直隶州、迪化府、迪化行政区、迪化专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昌吉县改为昌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