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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据《平罗纪略》:“明代有虏警,设兵御寇,故曰平虏。”满清忌“虏”字,改“虏”为“罗”,故称平罗。(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早在新石器时期,境内就有先民生息繁衍。春秋时期,为匈奴族牧地。秦统一六国后,属北地郡富平县;汉武帝时期,在今下庙乡暖泉村设廉县。东汉中平元年(185年),县境为鲜花卑部落所据。三国、西晋、东晋十六国时期为匈奴、鲜卑、羌等民族控制。南北朝时期,北魏属薄骨律镇辖。西魏属灵州普乐郡辖。北周属历城郡建安县辖。隋代属灵武郡灵武县辖。唐代前期,先后属灵州都督府灵州、朔方节度使辖。先天二年(713年),在今县境姚伏镇置定远城,后升为县;景福二年(893年)升为警州。五代时期,县境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所控制,属灵武节度使辖。后晋天福七年(942年),降警州为威肃军。北宋初,县境属陕西路灵州辖,仍置定远镇、后改设威远军。西夏改为定州,属中兴府辖地。元代属甘肃省行中书省宁夏府路,仍置定州。明代,属陕西承宣布政司宁夏卫辖。嘉靖三十年(1551年)设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改平虏守御千户所为平罗所。雍正二年(1724年)改所设平罗县。1912年,属甘肃省宁夏道(曾先后改为朔方道、宁夏道、宁夏行政区)。1929年属宁夏省辖。1941年县境北部析置惠农县。1945年属宁夏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1949年9月25日属宁夏省辖。1954年宁夏省撤,归甘肃省银川专署辖。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县属之。1972年至今,先后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北地区、石嘴山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