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632522000000
地名由来:定名同德,取“边民同服中央德化”之意。由同仁、贵德各取一字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同德县历史悠久。古为西羌地。南北朝时期为吐谷浑政权辖地,隋代属河源郡赤水县。唐开元年间同德属吐蕃,置独山军管辖,元代由宣政院所属吐蕃等处宣慰司及其下设的必里万户府管辖。明代属朵甘思行都司,明末和硕特部自新疆迁至青海牧区,属和硕特蒙古势力范围。清雍正三年(1725年)清廷将青海蒙古各部落划为二十九旗。隶属和硕特南左中旗(县现存“霍硕特南左翼中旗札萨克”铜印一方。即为当时旗长之印)。清代中后期,蒙古势力衰落。由甘南川北、果洛等地迁入藏族部落。原有蒙古人或被融合,或移牧别地,至清末以后,已成为藏族为主体的地区。1929年青海建省后隶属青海省贵德县。1935年5月,青海省政府在拉加寺设立县治。定名同德,取“边民同服中央德化”之意。属青海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41年冬,改为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6年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归青海省政府直辖。1950年7月成立同德县人民政府,暂驻茫拉(今贵南县境内)直属于青海省人民政府。1951年11月成立同德藏族自治区。1953年8月,县址迁至尕巴松多。1953年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同德藏族自治区改为同德县,由海南藏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领导。1959年4月,同德县划给果洛藏族自治州管辖。1962年11月,同德县又划回海南藏族自治州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