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632521000000
地名由来:1929年以原属西宁县之上下郭密及湟源县之恰卜恰一带地方设共和县,故治在今县东南曲沟。1941年迁驻恰卜恰。1952年改设共和藏族自治区,1953年复改共和县。(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秦汉时期,青海湖周围是羌人的游牧地,“先零羌”活动的中心地带,即在青海湖东南岸。西晋末年以后,为吐谷浑政权辖地,535年,吐谷浑可汗夸吕在青海湖西岸建都,名“伏俟城”(现共和县石乃亥乡铁卜加村)。唐龙朔三年(663年),吐谷浑亡国,今县地归属吐蕃王朝。北宋时期,受辖于河湟吐蕃厮政权。元代,今县境东部地区属贵德州地,西部地区隶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明代,属朵甘行都司辖地,明末清初,归隶和硕特蒙古政权。清雍正后,受中央王朝所设“钦差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衙门”节制。1912年后,共和地区的恰卜恰属湟源管辖,下郭密属西宁管辖。1929年7月11日,共和县设立,取“五族共和”之意,定名共和,隶属青海省,以曲沟为县治。1949年9月27日,成立共和县人民政府,隶属青海省。1952年6月改为共和藏族自治区,1953年共和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迁到恰卜恰,改为共和县。1953年12月海南藏族自治区(以后改为自治州)成立,由自治州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