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610526000000
地名由来:《太平寰宇记》卷28同州蒲城县:“以县东故蒲城为称。”另据《陕西志辑要》卷3:蒲城县“以县东有蒲池,故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周属贾国,春秋属晋,战国时置重泉县。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设立南白水县,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始称蒲城,因东傍蒲川而得名。唐开元四年(716年)十月,因县西北丰山的桥陵理葬着唐玄宗的父亲李旦,取“祀奉先皇陵墓”之意,更名为奉先。宋开宝四年(971年)复名蒲城,属陕西路同州。天禧四年(1020年)改隶华州(今华县)。金天会八年(1130年)蒲城为金统治,属京兆府华州管辖。明(1368—1644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蒲城县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华州。清初隶华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同州改府,蒲城隶同州府。1912年后,蒲城始属陕西省督府民政司,将军府巡按司关中道、督军省长公署关中道。1939年蒲城属第八区行政督察员公署。1948年,属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49年4月28日后,归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1950年5月,属渭南专署,1956年10月改省直辖。1958年冬蒲、白、澄三县合并,隶陕西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10月三县分设,蒲城县复归陕西渭南专员公署管辖。1969年属渭南地区行政公署管辖至今。国务院1994年12月17日批准撤销渭南地区和渭南市,此县划归渭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