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610330000000
地名由来:据《元和郡县志》卷22凤州:“因州境有▉▉山为名。按成州同谷县(今甘肃成县)本是凤州西界,县南有凤凰山,因为州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古名凤州。据《方舆胜览》引《南岐州志》云:“凤之名州,其疆理与凤翔府相邻,有周之兴。▉▉尝鸣于岐,翱翔至于南而集焉,是以西岐曰凤翔府,南岐曰凤州”。春秋战国时代,曾为氐羌族所居,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今凤县及留坝县大部,太白县少部和甘肃省两当县的范围内设故道县,隶陇西郡。新莽元年(9年),改故道县名为善治。东汉沿西汉建置,沿用故道县。三国时魏以故道县分置梁泉县。晋代将梁泉县并入故道县。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526年)改设为南岐州。西魏废帝后改为凤州。统五郡九县。明朝凤州隶汉中府。洪武七年(1374年)降州为县。凤县始于此。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分置留坝厅,以南星界碑为界,南属留坝,北属凤县。1913年。废府设道,凤县属陕南道(后改汉中道)辖。1928年,汉中道公尹署撤销。凤县直隶于省。1935年凤县划归第六行政督察区(汉中)专员公署辖。1949年5月,凤县人民政府在鄠(户)县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1949年11月27日,县治设凤州。1951年6月1日,县人民政府由凤州迁驻双石铺。1959年1月。凤县、留坝县合并。统称凤县。1961年1月,恢复留坝县建制,凤县归属宝鸡市。1950年5月至1979年3月,凤县先后隶属陕南行政区,南郑专员公署、宝鸡市、宝鸡专区。1980年8月1日,宝鸡地、市合并,凤县隶属宝鸡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