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32622000000
地名由来:清光绪《广南府志》卷1《山川》:大维摩山“在府治西南一百一十里小维摩山南。层峦叠嶂,高出众山之表。上有天池,方广十余丈,其水深沉墨黔,为神物所据”。王树五《云南省市县名考释(二)》(载《地名集刊》1980年第2期)也说:“因境内维摩山巅有方池,且水深色黔如墨,形如端砚,故谓之砚山。据我考查,砚山县之命名当以此为缘故也。”(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砚山版图以海子边为界,分东、西2部分。西汉、东汉时期,今东部地区属牂牁郡宛温县,西部地区属益州郡。三国时期,属▉降都督府兴古郡宛温县。西晋属宁州兴古郡。东晋时期分别属宁州梁水郡和宁州兴古郡。北周属南宁州兴古郡。隋代为南宁州总管府昆州地。初唐为南宁州都督府郎州地,南诏时期属通海都督。宋大理时期,分别属最宁府阿宁部、维摩部和教合部。元代分别属维摩州、教合三部、广南西路。明代,分别属临安府阿迷州、广西直隶州丘北县、开化府江那里、广南府宝宁县地;清道光三年(1823年)设江那县丞。1933年废江那县佐,同时将广南县属之小维摩县佐并入,成立砚山设治局;1935年7月1日正式成立砚山县。1958年9月并入文山县。1961年8月31日恢复砚山,县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