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32532000000
地名由来:据民国十三年《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释名”曰:“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适当红河、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故名为河口。”(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汉为进桑县地,属牂牁郡,东汉改进乘县,仍隶牂牁,晋属兴古郡,南北朝为宁州、南宁州所辖。隋为南宁州总管府地,唐前期属岭南道范围。南诏时为通海都督辖区,大理为最宁府阿月部地。元隶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临安路地,明属临安府。清改属开化府。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辟河口为商埠,设河口副督办,隶属临安开广道。1914年改副督办为督办,直属省府管辖。1927年一度划河口为特别行政区。1950年撤销河口督办,成立河口县,属滇东南行署。1950年5月撤销河口县,改为河口市,隶属蒙自专区。1955年2月又改市为县,仍属蒙自专区。1959年与屏边合并,仍称河口县。1962年恢复屏边建制。1963年7月成立河口瑶族自治县,隶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