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32529000000
地名由来:1950年2月成立“红河县人民政府筹备处”。因北濒红河,始称“红河县”。因县城濒临红河南岸而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汉属来唯县地(一说西随县或母掇县),隶益州,东汉以后为西隋县地,先后隶牂牁郡,兴古郡、梁水郡。隋代为濮地。唐前期称和蛮部,南诏隶通海都督,大理时属秀山郡。元为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和泥路。红河县是1949年后设置的县。1949年前,分属于石屏、建水、元江三县管辖。明清时期,有思陀、瓦渣、落孔、左能、上下亏容、溪处等土司,隶临安府,为云南省边疆诸县土司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土司制度沿袭了500多年,直至1949年后才结束。1950年2月成立“红河县人民政府筹备处”。因北濒红河,始称“红河县”。1951年3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原属石屏、建水、元江三县结合部的少数民族地区划为红河县的行政区域,1951年5月7日正式成立红河县人民政府。1952年改称红河县哈尼族自治区,隶属蒙自专区。1954年7月,并将元江的浪堤、大羊街、车古、垤玛、三村等地区划归红河县管辖。隶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管辖,复名红河县。1957年11月,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改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隶属于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