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30427000000
地名由来:《读史方舆纪要》卷115临安府宁州新平县:“明朝为丁苴白改夷所据。万历十九年,夷酋普应春叛,讨平之,置新平县。”取“新近平定”之意。(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两汉,属益州郡地。蜀汉属建宁郡地。两晋、南北朝时为胜休县地。隋唐时为绛县地,隶属剑南道姚州都督府黎州。后为宗居、石塔两县地,隶属剑南道姚州都督府宗州。南诏时(748—937年)县城分为两部分,以元江为界,江之东属通海都督府;江之西属银生节度银竹府。宋大理国时仍以江为界,西部为马龙部,东部为嶍峨部,同属秀山郡。元宪宗时江之西及新化、老厂为马龙甸二千户所,设立土司制,平甸、扬武属嶍峨五千户所,同属宁州万户府,后改隶元江万户府。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置马龙他郎甸司,辖今之新化、老厂及江之西部,属元江路。今平甸、扬武地设平甸县,属嶍峨州。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嶍峨州降为县。平甸县降乡,仍为嶍峨县地,改隶临安路(今通海)。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直隶云南省布政使司,实行土流并存制,弘治八年(1495年)马龙他郎长官司升为新化直隶州。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七月建立县治,定名新平,与新化州并属临安府(今建水)。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县。清雍正初(1723年)将原属双柏县《》嘉地的者竜划归新平。至此新平县的区域规模确定下来。新平一名沿用至今。1914年,改隶普洱道。1948—1949年,新平为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1980年,成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从1950年至今属玉溪地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