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13231000000
地名由来:“阿坝”,藏语意为“鼓形地”。按,“阿”,藏语是“鼓”的意思。当地人民将上、中阿坝的地形比喻为鼓,克柯河、若柯河比喻为套在鼓上的两条绳子。阿坝因此而得名。另据雀丹《阿坝藏族自治州县名浅释》(载《地名知识》1984年第4期)说:阿坝又称“阿娃”(或作“阿瓦”),藏语意为“阿里人占有”,喻指“阿里人开发的地区”。又据1982年版《马尔康县地名录》说:“阿坝”一名系由藏王松赞干布东进”兵临松州城“,实现唐蕃和亲会盟之后,大量移西藏阿里地区藏民来今阿坝草原耕牧。这些阿里移民来此安居乐业,称为“阿里瓦”,后简称“阿瓦”,意为“阿里人开发之地”。阿坝即“阿瓦”的不同音译。(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阿坝”藏语,意为阿里人居住的地方。远古唐虞时属“三危”之地,禹贡时属西羌“赐(析)支国”属地。战国初年,秦献公出兵攻掠羌地,酋长卬(ang)避秦兵率部向南迁徙,后来卬的子孙繁衍,自立部落、散居各地,阿坝县为各部落的游牧区之一。南北朝时,原住青海湖一带的吐谷浑浸大征服诸羌,是时阿坝县属吐谷浑国。唐初,吐谷浑为唐属地,唐朝曾在剑南道设诸羌羁縻州168个,阿坝县地属松明所辖羁縻州,元朝创设土司制度。明太祖洪武初年,阿坝遂由潘州卫所辖。明成祖永乐年间,撤潘州卫合并于松州卫,称松潘卫,阿坝属松潘卫。清朝康熙年间,青庭向川甘青边境藏区用兵,实行改土归流,改设松潘厅。阿坝亦纳入厅建制。1912年后,阿坝属松潘县。1935年8月中旬,成立“川陕省苏维埃政府”。1951年9月11日,成立茂县专区“四土、阿坝临时军政委员会”。12月成立相当于县的“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3年9月15日易名“阿坝人民政府”。1954年1月,阿坝设县。1956年3月,成立阿坝县人民委员会,完成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