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513229000000
地名由来:“马尔康”因驻地寺庙得名,系藏语音译,藏文含义为“兴旺发达”之地。据雀丹《阿坝藏族自治州县名浅释》(载《地名知识》1984年第4期)说:马尔康来源于境内梭磨河畔一座古庙名,该庙是一名叫“玛康”的活佛修建的。庙成后即以人名为寺名,称为“玛康寺”,后来汉字译写为“马尔康寺”。“玛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引伸为“兴旺发达之地”。(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据1983年发现的两具人类遗骨的测定,证明远在新石器时代,这里的河谷山坡就有了人类生息繁衍,当时主要从事游牧和狩猎。《理番厅志》等史书载:马尔康古为冉▉国地。春秋时,秦在岷江上游设治,属湔氐道。两汉隶汶山郡。唐、宋曾属羁糜三十二州。元朝隶吐蕃宣慰司。明永乐年属杂谷安抚司,清乾隆属理番直隶厅。嘉庆属杂谷直隶厅。1912年后属西川道理番县。1935年改属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理番县(后改理县)。因地处边沿,虽属历代统治者所辖,但鞭长莫及、自元朝以降,一直处于土司制度的统治之下。系梭磨土司的部分属地和卓克基、松岗、党坝三个土司所辖地区,亦称“四土”。1950年10月,人民政府工作组深入“四土”。1951年12月成立“四土阿坝临时军政委员会”。1953年成立了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正式成立马尔康县人民委员会,县府驻马尔康镇团结街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