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50700000000
地名由来: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州为钦州,“取钦顺之义”(一说以钦江得名)。《元和郡县志》卷38:钦州“取钦江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钦州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先秦时,属百越地。秦属象郡地。汉至晋属合浦郡地。南朝宋元嘉年间于此置宋寿郡,为钦州最早的建制;南朝梁代在宋寿郡设置安州。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州为钦州,“取钦顺之义”(一说以钦江得名);大业三年(607年)改为宁越郡。唐先后改为钦州总管府、宁越郡、钦州。宋天圣元年(1023年),经推官徐的建议,迁建州城于今址。元朝时置钦州路。明初改为钦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钦州为钦县;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升为州。清因之。初为散州,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直隶州。民国改为钦县。明、清、民国历属广东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钦州属广东省南路专区。1951年属广东省钦州专区。1952年隶广西省钦州专区,1955年隶广东省合浦专区。1957年7月原县境析置为钦县和钦北僮族自治县。1958年11月复并为钦县。1963年9月改称钦州僮族自治县。1965年8月改称钦州县,改隶广西壮族自治区。1983年10月改为钦州市,为钦州地区辖市。国务院1994年6月28日批准撤销钦州地区的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和钦南区、钦北区。钦州市辖原钦州地区的浦北县、灵山县和新设的钦南、钦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