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41421000000
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南朝齐时(479-502年)分海阳县地,设立程乡县,隶属广州义安郡,为梅县建制之始。梁、陈时废县,隋朝复置程乡县。唐代相沿,隶属潮州(曾改潮阳郡)。南汉乾和三年(945年)升为敬州,领程乡一县。北宋开宝四年(971年),为避宋太祖之讳,州有梅峰山、梅溪水而改称梅州。由宋至元代,梅州先后隶属广南东路、广东道宣慰使司。宋熙宁六年至元丰五年(1073-1082年)、宋绍兴六年至十四年(1136-1144年)、明洪武二年(1369年)先后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程乡升为直隶嘉应州,领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4县,直属广东巡抚。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为嘉应府,复设程乡县,辖5县。嘉庆十七年(1812年)复为州,辖4县。1911年10月,复名梅州。1912年改为梅县,先后隶属广东省潮循道、东江行政区、东区绥靖区、第六行政督察区、第九行政督察区。1949年后由广东省兴梅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梅县专区(后改梅县地区)领辖。1958年11月蕉岭县并入梅县,至1961年3月复分出。1979年划出县属梅城及附城部分乡镇,设县级梅州市。1983年6月梅县与梅州市合并,初称梅州市,9月改称梅县市。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梅县地区行署,设立梅州市(地级);撤销梅县市,设立梅州市梅江区和恢复梅县建制,县人民政府驻市区江南。隶属梅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