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40306000000
地名由来: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番禺县地,置宝安县,后设今南山区,属东官郡。因境内有一山名曰宝山,山有宝,得宝者安,故而得名。
历史沿革: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番禺县地,置宝安县,后设今南山区,属东官郡。因境内有一山名曰宝山,山有宝,得宝者安,故而得名。隋开皇十年(590年)属广州;唐天宝元年(742年)属南海郡。唐至德二年(757年)更宝安为东莞县,移治倒冲(今莞城),属广州府。明万历元年(1573年)因倭盗所扰,析东莞县地置新安县治沿南头,属广州府。新安之意是革故鼎新,去危为安。因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1913年复宝安县名。1911年后,先后隶初属粤海道,第一行区、第二区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10月后,先后隶属珠江专区,粤中行政区;惠阳专区;1959年属佛山专区;1963年再属惠阳专区。1979年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1982年恢复宝安县,隶属深圳市领导,县人民政府驻新安镇。国务院1992年11月11日批准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