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40281000000
地名由来: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梁化县称乐昌县(因县内有乐石、昌山而得名)。
历史沿革:南北朝梁天鉴七年(508年)分曲江县西北境置梁化县,即乐昌县建置开始,属东衡州始兴郡管辖。梁天鉴十七年(518年)分梁化县北置平石县。次年省平石县入梁化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梁化县称乐昌县(因县内有乐石、昌山而得名)。唐贞观元年(627年)改东衡州为韶州。乐昌隶属韶州。宋仍隶属韶州。元时隶属江西行省广东道韶州路,明时隶属韶州府。洪武二年(1369年)县城始筑一土城,清隶属韶州府。咸丰五年(1855年)重修城楼,1911年废府制直属广东省,1914年隶属岭南道,1920年废道制,乐昌先后由北区善后公署,北江绥靖公署管辖。1936年撤销绥靖公署,隶属广东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10月建立乐昌县人民政府,隶属北江专署。1952年隶属粤北行政公署,后改韶关专区。1983年6月,韶关地、市合并,隶属韶关市。县府设于乐城镇。国务院1994年4月28日批准撤销乐昌县,设立乐昌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