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33101000000
地名由来:1950年12月,县人民政府机关迁至所里。1953年2月25日,所里沿苗语更名吉首,乾城县更名吉首县。吉首原为镇溪所城。当地人民称呼镇溪所时,省去“镇溪”二字,直呼“所里”。因此所里就取代镇溪而成为这里的地名。苗族同胞称所里为“所”,再加上一个常用的轻声词头“吉”,成为吉所,又因“所”与“首”发音相近,写成汉字便成为“吉首”。(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吉首唐虞时属“要荒”,夏时属荆州,商时属荆楚方国,春秋战国时属楚。秦时属黔中郡,汉时属武陵郡沅陵县,三国时先后分属蜀、吴,晋时属荆州武陵郡,南朝、宋、齐时属荆州武陵郡。梁时析沅陵县,置夜郎郡,郡治乾州,陈袭梁制。隋平陈后,废夜郎郡,置静人县,不久废县和沅陵郡,置辰州,后又复置郡,分属辰州和沅陵郡。唐、五代和宋时均属卢(泸)溪县。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置镇溪砦(今吉首市城区),为军事防地。元时属泸溪县。明洪武初年,朝廷在境内设巡检司,发黄册,苗民不服籍管,常反抗。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朱元璋割泸溪上五都“蛮民”地,分十六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撤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散厅),隶辰沅永靖道。康熙四十九年,朝廷将上六里苗地(今花垣县地)划给乾州厅。清雍正六年(1728年),乾州六里“苗乱”,次年将六里红苗地析出,设永绥厅。嘉庆元年(1796年),乾嘉苗民起义失败。次年,朝廷将乾州厅改为直隶厅。1913年2月,废厅,设乾县,因与陕西省乾县同名,于次年1月改名乾城县,隶辰沅道,县治乾州。1923年废道,存省、县两级。1935年7月,湖南省政府在沅陵设湘西绥靖处,辖29县,划分5个行政督察区,乾城、凤凰、永绥、古丈属第五区。次年,重新划区,乾城、凤凰、永绥、保靖、麻阳为第三区,公署设于乾州。1937年12月,第三区改为第四区,辖乾城、凤凰、永绥、保靖、古丈、龙山和麻阳县。次年,省政府将湘西苗民“革屯抗日”运动镇压后,搪销湘西绥靖处,设沅陵行署,乾城县隶属该署。1940年4月,省政府调整行政区划,增设10个行政督察区,将第四区改为第九区,乾城县隶属该区。1949年11月5日,乾城县和平解放;16日,乾城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沅陵专区,政府机关设于乾州。1950年12月,县人民政府机关迁至所里。1953年2月25日,所里沿苗语更名吉首,乾城县更名吉首县。1982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辖地不变,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