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30300000000
地名由来:《读史方舆纪要》卷80说:“以昭潭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战国秦为长沙郡湘南县(见明崇祯《长沙府志》)。西汉为长沙国湘南县和连道县以及零陵郡湘乡县地。三国初以湘江为界,分属吴、蜀,后归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年)析长沙郡西部置衡阳郡,郡治设湘南县(今湘潭县石潭);一说郡治湘乡县(今湘乡),并析湘南县置衡阳(今衡山)、湘西、建宁3县。南朝齐废湘南县入湘西县。隋为潭州或长沙郡衡山县地。唐天宝八年(公元749年)为长沙郡之湘潭、湘乡县地。蒙古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湘潭、湘乡2县属潭州路。元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2县升为州,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2州属天临路,至正二十四年、吴王甲辰年(公元1364年)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乡县。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湘潭州降为县,五年2县属长沙府。明、清属长沙府。1914~1922年属湘江道。1937年12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年8月属长沙专区,专署初驻岳阳,旋迁驻湘潭县。1950年1月以湘潭县城关区建湘潭市,属湘潭县,4月复为城关区,8月析置湘潭市(县级)。1952年属湘潭专区。1953年湘潭市升省辖市。1959年复属湘潭专区。1968年属湘潭地区。1980年2月复为省辖市。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其时,湘潭市计辖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和湘乡、湘潭2县。1984年2月从湘潭县再度析置韶山区。1986年9月湘乡县撤县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1990年12月韶山区撤区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国务院1992年6月25日批准撤销湘潭市雨湖区、湘江区、岳塘区、板塘区和郊区、设立雨湖区、岳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