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20324000000
地名由来: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析竹山之尹店社,置竹溪县,以竹溪河名定名,属郧阳府。《大明一统名胜志·湖广郧阳府志胜》卷6载:“成化中,析竹山尹店社置今县。以治所在竹谿(溪)之北而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周时,属古庸国,东周楚庄王三年(前611年)灭庸,置上庸至,仍地属上庸。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析上庸地,置武陵县,隶汉中郡,为竹溪县治之始。南朝梁,改武陵县为新丰县,北朝西魏改新丰为上庸。宋开宝元年(968年),省上庸,入竹山县。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析竹山之尹店社,置竹溪县,以竹溪河名定名,属郧阳府。1949年5月30日,隶属陕南军区两郧行政主任公署。1950年,改属湖北省郧阳行政专员公署。1952年,郧、襄专署合并,竹溪地属襄阳行政专员公署。1965年,郧、襄分设,竹溪隶属郧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县府驻城关镇北大街。国务院1994年9月29日批准撤销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地市合并,将原郧阳地区的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划归十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