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11329000000
    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新野县在新石器晚期已形成部落,禹定九州,新野属豫州。商、周属邓国。春秋属楚。战国属韩。秦时属穰县。西汉初始置新野县,属南阳郡。时无城池。东汉末,刘备屯兵新野建土城。三国魏正始年间为荆州治所,仍属南阳郡。晋时新野置义阳郡,后改为新野郡,治所移棘阳。南北朝时新野先后分属黄岗郡和滕王国。南齐建武四年(497年)增筑外城。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新野郡,仍置新野县,属南阳郡。唐于新野设新州,旋废新州,改属邓州。五代废县为镇。宋、金因之。元至元二年(1265年)复置新野县,属邓州,至元八年(1271年)随邓州属南阳府。明仍为新野县,天顺五年(1461年),城周长由1公里扩为2公里,池深1.7米,宽3米,建城门楼四座,城高4.3米,后增至8.3米。清亦为新野县。民国时属河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解放初,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桐柏军区第三专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河南省南阳专区,1968年属南阳地区行署至今。国务院1994年7月1日批准撤销南阳地区和南阳市、南阳县,此县划归南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