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411222000000
地名由来:秦惠公十年(公元前390年),秦置陕县,陕县因“陕”而得名。《读史方舆纪要》卷48河南府陕州:陕原“在州西南二十五里。《括地志》:周、召分陕,不因城名,从原为界也”。县因陕原而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陕县故县城又名陕州城,始建于汉武帝时期,历代有浚修。秦惠公十年(公元前390年),秦置陕县,陕县因“陕”而得名。本县政区东西走向处崤函之中,南北走向位千山至中条山之间,四面环山,《直隶陕州志》云:“山势四围曰陕,环陕皆山故名陕”。1957年,随着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陕县县城为三门峡水库淹没区,于县城东5公里处新建三门峡城市区,陕县县委、县政府随迁到三门峡市区至今。陕县地处黄河流域,历代多为郡州治所。夏商时属豫州地域。周时为焦国和虢国。春秋时,晋献公假虞灭虢,陕地归晋,后归魏,部分属韩。秦置陕县归三川郡。汉归弘农郡,三国为魏国属地,归恒农郡。晋分州置郡统县,属司州,归弘农郡。北魏改陕县为崤、陕2县,属陕州。隋时归河南郡,唐代陕县分为陕县、硖石2县,属河南道,归陕州,晚期以陕县为治所设兴唐府。宋废硖石合于陕,金初改陕州为西安军,属河南府,后复称陕州,废陕县。又置硖石县,属金昌府,元时废硖石县置陕县,归陕州。明时废县并入陕州。清时陕州归河南府;雍正四年(1724年)改升直隶州,属河陕汝道。1913年废陕州复置陕县,设豫西观察使,治所陕县;后改观察使为道尹,治所迁洛阳,陕县归河洛道。1928年陕县归河南省第三行政区,1932年改属河南省十一行政区管辖。1945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县东王彦村成立,隶属豫西二专署。1947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县民主政府在县西宜村成立(后迁至县东段岩村),隶属陕州专署。1949年5月,陕县城解放,陕县民主政府迁至县城,归陕州专区所辖,为专署驻地。1952年4月,陕州、洛阳两专区合并为洛阳专区,陕县归其辖。1959年11月,撤销陕县并入三门峡市。1961年9月,与三门峡市分设,恢复陕县建制,同为洛阳专区所辖;县委、县政府驻三门峡市区1986年1月,陕县归属三门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