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10782000000
    地名由来:贞祐三年(1215年),于县治置州治所,因百泉威惠五祠有清辉殿,取名辉州。据清道光《辉县志》卷2称:“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改苏门县为辉州。”县因辉州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远古为共工氏部族居住之地。夏为冀州之域,商属畿内地。周初属鄘,后为共国。共伯余、共伯和先后封于此,春秋属卫国。战国归晋,后属魏。秦属三川郡。汉置共县,属河内郡。三国魏改属朝歌郡。晋隶汲郡。南北朝北魏属林虑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省共县,获嘉县治移此。隋开皇六年(586年)置共城县,属河内郡。唐武德元年(618年)、于县治置共州治所,析置凡城县(治所在今辉县市区西南10公里凡城村),属河北道,辖共城、凡城两县。武德四年(621年)废州,省凡城入共城,属殷州。贞观元年(627年)隶卫州。五代属河内郡。宋改隶卫州,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讳(共、恭同音),改称河平县,因县为河平军节度使驻地得名。明昌三年(1192年),以苏门山名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于县治置州治所,因百泉威惠五祠有清辉殿,取名辉州。兴定四年(1220年)析置山阳县(治所在今辉县市区西南29公里邓城村北),辖苏门、山阳两县。元至元三年(1266年)废苏门、山阳二县入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辉州为辉县,属卫辉府。清中叶属漳卫怀道。1913年属豫北道,翌年改为河北道。1927年道废,属河南省。1931年属河南省第四第行政督察区。1928年日伪军占县城,原国民党县政府逃散。第一战区在城西北20公里黄水成立辉县县政府(不久,解体),河南省政府在城北20公里的杨家岭成立第二个辉县县政府(1943年解体)。日伪于城内另立县公署。1939年改属河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先驻滑县,后移辉县西平罗。1942年八路军进入侯兆川。1943年于沙窑建立辉县抗日民主政府,辖石门河、圪道村以北地区,属太行区第七专区。次年在城西峪河口杏树庄成立辉嘉县抗日民主政府,辖辉县石门河以南,获嘉县道(口)清(华)铁路以北,新乡县合村以西地区,属太行七专区。1944年10月在城东北道士坟成立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辖辉县城以东,汲县城以西,卫河以北地区,属太行七专区。1945年8月19日县城解放,辉县民主政府接管县城。同年10月,3县改属太行五专区。17日,国民党军队犯城。民主政府重返西平罗。12月,改石门河、圪道村以北地区为辉北县,撤销新乡县(原辖新乡、汲县地区,归还原建制),成立辉县,属太行五专区。1946年6月15日,3县合并为辉县,县政府驻黄水。1949年2月4日,县城第二次解放,民主政府重新进入城内。先属太行四专区,后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69年改为新乡地区。1986年属新乡市。1988年10月撤销辉县,设立辉县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