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70521000000
地名由来:据《山东省行政区划资料汇集》:“因系利津垦区,故名垦利。”(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垦利县原为黄河泥沙冲积而成的荒原,属利津县境,俗称“利津洼”。清光绪八年(1882年)芦苇深处始有垦户居住。民国十九年(1930年),军阀韩复榘之五十九旅来此屯垦,将一些尚未开垦的土地和贫困农民无力换发执照或证书的土地分封给其部属。1935年黄河在鄄城决口,菏泽、鄄城、巨野、济宁、金乡、鱼台等县遭受黄河水灾。山东省组织上述县的灾民4200余人,携妻子老少迁到这里,编为若干组,其他县的贫苦农民也相继来此开荒种地,出现了八大组及一至二十五村等移民新村。1936年4月1日,八大组改称永安镇,并建立了“省垦区筹备处”。1941年1月,八路军山东纵队三旅一部解放了永安镇及其周围地区,创建以永安镇为中心的垦区抗日根据地;8月26日清河区和三旅机关、垦区工作团进驻永安镇;9月建立垦区建设委员会(县级)。1942年1月垦区建设委员会改称垦区行政委员会;1943年4月22日垦区改为垦利县;1944年1月,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垦利县隶属渤海四分区。1950年4月,撤销渤海行政区,划归惠民专区;1956年4月,撤销垦利县,黄河以北4个区(新台、丰国、罗镇、集贤)划归利津县,黄河以南4个区(民丰、张新、永安、建贤)划归广饶县;1958年8月27日,建立孤岛工委和孤岛办事处;10月31日,将广饶县溢洪河以北地域划归孤岛办事处;11月孤岛办事处改称为孤岛人民公社(县级),驻友林村(现新安乡):是月,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孤岛人民公社归属淄博专区;1959年10月,撤销孤岛人民公社,恢复垦利县;1961年6月12日,撤销淄博专区,恢复惠民专区,垦利县隶属惠民专区;1965年,县治由友林村迁驻西双河村(今垦利镇)。1983年10月成立东营市,划归东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