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50800000000
地名由来:据《八闽通志》卷2《地理·郡名》:龙岩县“以县有龙岩山名”。同书卷8《地理·山川》载:龙岩山“在屏峰山下,有小石山突起,中有石穴容百许人。石壁上有纹状若双龙,常有泉滴,故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晋太康三年(282年)置苦草镇(属新罗县)。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设置新罗县(属汀州)。唐天宝元年(742年)因城东翠屏山麓名胜“龙岩洞”而更名为龙岩县;唐大历十二年(777年)龙岩县从汀州划出,改隶漳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龙岩升为直隶州,辖漳平、宁洋两县。民国二年(1913年)废州府制,复为龙岩县,属汀漳道;民国十五年废路、道制,设省、县两级,龙岩县属福建省;后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为专员公署所在地。建国后,属福建省第八专区,龙岩为专区行政公署驻地。1950年改为龙岩专区,后更名龙岩地区;1981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龙岩改县为市同年12月29日成立龙岩市。国务院1996年11月20日批准撤销龙岩地区、龙岩市,设立地级龙岩市,龙岩市设立新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