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50481000000
地名由来:景泰三年(1452年)析沙县新岭以南二十四都上四保至三十一都、龙溪宝山以西四十都至四十三都地方置县,定名“永安”,属延平府;据(清雍正十年版《永安县志》记载;“尚思置县命名之章,保其治于不废,则民得其安牟。民得其守,则官亦安牟,上下相安,然后可保其治于永久也。”故名“永安”。《大明一统名胜志·福建延平府志胜》卷9载:“清流赖世隆记云,沙县界于尤溪、将乐、清流三县之间,常多盗贼出没,而浮流实当其冲,屡遭焚掠。正统间(1436—1449)御史张淑因通判倪冕之言奏请分为县,旋寝。末年,邓茂七乱,诸邑多残破,十四年贼平,于是浮流置县之议乃定,遂分沙县及尤溪之地以为疆域,赐名永安。”明嘉靖《延平府志》卷1《郡名·邑附》:“初因沙、尤叛寇平,析两县地为县,取永久安定之意。”另据《读史方舆纪要》卷97延平府永安县:九龙潭“在县西,即九溪之滩也,曰长龙、曰安龙、曰伤龙、曰马龙、曰三悟龙、曰五白龙、曰兴龙、曰暮龙、曰下长龙,乃溪水最险处。……志云:县西南五十里有安沙,旧传聚沙成岸,水涨不崩,故曰安。或云,出九龙至此始安也,县名永安以此”。(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原为沙县属地,称浮流司。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沙县邓茂七农民起义被镇压后,镇守福建都督范雄、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监察御史陈员韬,以其地险远难于控制为由,请以其地另立县治;景泰三年(1452年)析沙县新岭以南二十四都上四保至三十一都、龙溪宝山以西四十都至四十三都地方置县,定名“永安”,属延平府;据(清雍正十年版《永安县志》记载;“尚思置县命名之意,保其治于不废,则民得其安牟。民得其守,则官亦安牟,上下相安,然后可保其治于永久也。”故名“永安”。又因大溪、巴溪在西门汇合处,形似燕尾,故溪有别名“燕江”,习惯上称县为“燕城”。)嘉靖十六年(1537年)析永安县四十都置大田县;隆庆六年(1572年)再析二十八都二图、二十九都一图置宁洋县。民国三年(1914年)永安归属建安道;1927年废道直属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38年5月福建省决定将省政府由福州市内迁永安,7月省政府迁至永安,永安为省政府临时所在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永安改属第六行政督察区。1950年1月27日永安解放,成立立永安县人民政府,属第七专区;1950年3月第七专区改称永安专区;1956年3月永安专区撤销,永安县划归龙岩专区。1956年7月撤销宁洋县,原宁洋县二区及县驻地小陶镇划归永安县,1962年改属三明市;1963年属三明专区;1970年属三明地区;1983年属三明市;1984年9月12日永安撤县设市(县级)由省政府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