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30624000000
地名由来:《太平寰宇记》卷96越州新昌县:“唐末钱▉割据钱塘时,以去温州之道路悠远,此地人物稍繁,且无馆驿,乃析剡县一十三乡置新昌县。”又清乾隆《浙江通志》卷24《城池》引《吕光洵修城记》说:“新昌盖剡之东境,梁开平间,析其十三乡为县,以其创建也,因名新云。”(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远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居住。春秋、战国先后属越、吴、楚。秦属会稽郡。西汉至唐均为剡县一部分。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吴越王钱▉析剡县十三乡置新昌县,治所石牛镇(今县城西门附近),县名来自原有“新昌乡”,寓新设县治,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新昌属越州;宋建炎四年(1130年)越州升绍兴府,仍隶属之。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属绍兴路。明、清属绍兴府。民国肇始,新昌直属浙江军政府,1914年属会稽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1935年)8月属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8年4月属省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22日后,先属浙江省第二专区后改属第十专区(又改名绍兴专区),1952年1月改属宁波专区,1958年11月并入嵊县;1961年10月,复置新昌县,仍属宁波专区;1964年9月,复归绍兴专区;1970年改属绍兴地区;1983年7月起属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