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21200000000
地名由来:据《舆地纪胜》卷40泰州《州沿革》引《寰宇记》:“相传以为取通泰之义。”《嘉靖惟扬志》卷2《建革志》谓“取安泰之义”。(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泰州成陆较早,原始社会末期已有人类居住。周为海阳地。西汉初名海陵,以其地“傍海而高”,故名。汉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始置海陵县,隶属临淮郡。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升为海陵郡,领建陵、宁海、如皋、临江、蒲涛五县,隶属南兖州。南北朝(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领建陵、宁海、如皋、临江、蒲涛、临泽六县,隶属南兖州。隋开皇元年(581年)海陵郡废,复称海陵县,隶属扬州总管府。唐武德年间一度称吴陵。五代十国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升海陵县为泰州,泰州之名由此开始,辖海陵、兴化、泰兴、如皋、盐城等县,隶属东都府。北宋初为泰州军,后仍为泰州,隶属淮南路。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名泰州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复称泰州。明仅辖如皋县。清雍正三年(1725年)不辖县,辛亥革命后,废州改称泰县,隶属淮扬道。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州城拆除。1949年1月21日泰州解放,建立泰州市,隶属苏北行政公署第一专员公署;1950年5月泰州市、泰县合并称泰县,治所设泰州,隶属泰州专员公署;同年10月“两泰”分开恢复泰州市,隶属关系不变;1953年1月专署迁扬州,泰州改属扬州专员公署;1954年11月泰州改为省辖市;1959年1月“两泰”再次合并,改称泰州县,隶属扬州专员公署;1962年6月再次分治,恢复泰州市,1985年1月由人民政府直辖。国务院1996年7月19日批准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泰州市设立海陵区。将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市、姜堰市、靖江市、兴化市划归泰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