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320829000000
地名由来:《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4泗州直隶州《山川》载:洪泽湖“在盱眙县东北三十里。旧名破釜塘,……隋炀帝幸江都,道经此,久旱遇雨,因改今名”。县以洪泽湖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春秋属吴越。战国属楚。秦属泗水郡、东海郡。西汉属临淮郡。1940年以前,洪泽湖西部和南部属安徽泗县和盱眙县;湖东为淮安、宝应属地;北部为淮阴、泗阳之域。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在洪泽湖周围开辟了淮北、淮南抗日根据地,于1940年在湖东建立淮宝县,并于1941年5月在湖区建立中共洪泽湖工作委员会和洪泽湖管理局,第二年春改为中共洪泽县委、洪泽县人民政府。淮宝、洪泽两县均属淮北行署。1943年,淮宝、洪泽分别属淮北区党委一、二地委。1945年11月,苏皖边区政府成立,两县划归第五行政区。1948年属江淮二分区,1949年属淮阴行署。1950年初两县先后撤销,分别划给淮安、宝应、泗洪、淮阴等县,1956年重建洪泽县,县政府设在高良涧镇,辖区为原洪泽县全域和原淮宝县的一部分,属淮阴行署。1983年1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洪泽县隶属淮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