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30281000000
地名由来: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置讷河直隶厅,因境内讷谟尔河得名。讷河一名,来源于境内的讷谟尔河。《盛京通志》24《疆域形胜》:“国语(满语)讷默尔,嫩也。”清初属布特哈旗。据《黑龙江外记》卷1:“布特哈译言虞猎,故有打牲处之称。”(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置布特哈旗。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升布特哈旗为副都统。三十一年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东、西布特哈2旗,今市境属东布特哈旗,治博尔多站,翌年旗治迁今址。“布特哈”满语意为“打牲”。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置讷河直隶厅,因境内讷谟尔河得名。1913年改设讷河县,属龙江道。1929年直属黑龙江省。1934年属龙江省。1945年复属黑龙江省。1947年2月属黑嫩省第二专署,同年9月复属黑龙江省。1954年属嫩江专区。1960年属齐齐哈尔市。1961年复属嫩江专区。1967年属嫩江地区。1984年再属齐齐哈尔市。国务院1992年9月2日批准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