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30126000000
地名由来:旧名巴彦苏苏,蒙古语意为“富贵屯”。清同治元年(1862年)设呼兰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呼兰厅移治呼兰城后,于此设巴彦州。(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早在先秦时期,巴彦属[]貊之地,从县内王脖山、城子山两处早期文化遗址证实,巴彦应是▉貊族属地。到两汉、魏晋及南北朝时期。巴彦又是▉▉貊后裔的扶余文化或槁离文化遗址。北魏为勿吉之地,隋为靺鞨黑水部,唐开元中以靺鞨黑水部长李献城为黑水经略使,置黑水府管理此邑。辽国建立后,黑水靺鞨又分生熟女贞,生女贞附松花江为庭穴,巴彦属生女贞游牧之地。其后裔完颜阿骨打,自立国号为金,以会宁为上京。会宁至蒲与路相距700里,本县在其东北境,故归上京会宁府管辖。当时县境有泥庞古、唐括、术甲三个少数民族部落。金之末叶,东北出现蒲鲜万奴割据政权的东真国,本地处在东真国管辖范围之内。元灭金后,设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为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巴彦当时正归其管辖。元皇庆元年(1312年),为加强对东北部领土的统治,把开元路东部割出,另设女直水达达路,巴彦又转属女直水达达路辖。明朝设卫以治,巴彦处阿哈阿卫之西,海西卫东北境之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黑龙江将军。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呼兰城守尉,本地为城守尉所辖。巴彦,原称巴彦苏苏,满语意为“富贵的村庄”。咸丰九年(1859年)始招民垦,设治城名中兴镇(即今巴彦镇),同治元年(1862年),将军特普钦奏设呼兰厅理事同知管理此邑。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从将军程德全奏请,改呼兰厅为州治,是为巴彦州。1913年改州为县,辖于黑龙江省绥兰道。1932年日本入侵,巴彦沦陷,4月5日,改巴彦县政府为县公署,隶属伪黑龙江省公署所辖,为甲等县。1934年伪满重新划省,巴彦改归伪滨江省管辖,仍为甲等县。1945年“八·一五”东北解放,16日,以伪县长宋殿才为首成立治安维持会,9月,抗联干部进入本县开辟工作,成立巴彦县民主政府,11月由省委派来的干部李林、王兴华等人改组了县民主政府,成立巴彦县人民政府,初由滨江省直辖。1946年1月改归松江省哈北专员公署。1947年由松江省直辖。建国后至1954年6月,重新划省,巴彦为黑龙江省直辖县,1955年3月,改巴彦县人民政府为巴彦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设绥化专署,巴彦为其所辖。1960年4月,划为哈尔滨市所辖,1965年6月归松花江专署领导至今。国务院1996年8月11日批准将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此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