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22404000000
地名由来:据《吉林外纪》卷2称:“珲春以河得名。”《钦定盛京通志》卷23《建置沿革》:“国语(满语),珲春,拖床也。”丛佩远《略论吉林省境内现存的满语地名》(载《延边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称:“珲春,满语意为雪橇。”以上所说拖床疑即指雪橇。另据《吉林▉征》称:“满洲语,珲春,边地也。”(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早在四千年前,就有人类生存在珲春。唐虞三代,珲春属满族祖先肃慎故地。两汉三国时代,珲春为沃沮腹地。两魏南北朝时代属勿吉的白山部。隋唐时期渤海第三代王大钦茂曾迁都于珲春八连城,定名为东京龙源府。金属东京道率宾府乌库里,温特赫二部。元属开元路所辖。明代,奴儿干都曾司在珲春设通肯山卫。清初属宁吉塔昂帮章京管辖;康熙53年(1714年)设协领衙门。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后,沙俄强行割去了珲春大片沿海地区,光绪七年(1881年)改设珲春副都统;宣统元年(1909年)属吉林东南部兵备道;宣统二年(1910年)设珲春厅,所辖疆域与现在相似。1914年建珲春县;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后伪满初期归吉林省公署特派驻延行政专员办事处管理,后归伪满间岛省;1945年东北解放后,成立珲春县人民政府;1988年5月25日,撤销珲春县建制,成立珲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