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20200000000
地名由来:“吉林”系满语“吉林乌拉”的略称。据《吉林通志》载:“国语吉林谓沿,乌拉谓江,其曰吉林从汉文而省也”。据《吉林通志》卷18《舆地志六·山川一》载:“吉林乌拉”系满语,吉林,“一带之谓也”;乌拉,“江也”。“吉林乌拉”意即“沿江城市”。(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曾名鸡林、吉临、鸡陵、畿林等。因自明永乐至清顺治年间均在此造船,又称船厂。别称江城。“吉林”系满语“吉林乌拉”的略称。据《吉林通志》载:“国语吉林谓沿,乌拉谓江,其曰吉林从汉文而省也”。隋唐初属渤海都督府粟未部。后属忽汗州、涑州,并一度为渤海国都城(今吉林市乌拉街西土城),辽、金废。明初属奴儿干都司女真部乌拉河卫、吾也吾卫。后北部为海西女真扈伦乌拉部、辉发部,南部为白山纳音部。清初隶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为吉林副都统驻地。十五年为宁古塔将军驻地。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设将军衙门,改船厂为吉林乌拉,简称吉林。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在吉林乌拉置永吉州。属奉天府。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改永吉州为吉林厅,隶宁古塔将军。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改为吉林直隶厅。八年升为吉林府。设吉林分巡道,为道治。三十三年实行省制,撤吉林将军、吉林副都统,裁吉林分巡道,为吉林省治。1913年撤府改置吉林县,属吉长道。1914年为道治。1929年废道直属吉林省。同期因省、县同名,改吉林县为永吉县。1936年析永吉县城区设吉林市,永吉县并存,县治迁治口前镇。1947年东北各省重新划定,吉林市仍为吉林省会。1954年省政府迁长春市,吉林市为省辖市。1958年永吉、舒兰、磐石、桦甸、蛟河5县划入。1966年5月划归永吉专区。1969年撤永吉专区,5县复划入。1988年桦甸县改市。1989年蛟河县改市。1992年舒兰县改市,同年撤吉林市郊区,设丰满区,乡镇归属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