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210521000000
地名由来:据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重修观音寺碑记》载:“盛京(今沈阳)城南百里之外,有本溪湖。”本溪湖位于本溪市北大堡后山西麓崖下,湖的洞口上刻“本溪湖”三字。县因本溪湖而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据《史记·匈奴列传》载,战国时期,“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是时本溪县属燕国辽东郡襄平县。公元前221年,秦灭燕统一中国后,将全国划分36郡,本溪县属辽东郡襄平县。汉代,本溪县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三国时期,本溪县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西晋时期,本溪县属平州辽东郡(国)襄平县。东晋十六国时期,本溪县属平州辽东郡襄平县。南北朝和隋朝时期,本溪县属高句丽部族政权所辖。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唐灭高句丽,收复辽东地区,置安东都护府,本溪县属河北道安东都护府辽城州都督府。辽太祖三年(909年),契丹占据辽东,本溪县属契丹部族辖地,辽太祖神册四年(919年),契丹修辽阳故城,改名为东平郡,本溪县属东平郡。辽景宗乾亨四年(980年)废除东丹国,改置东京道,本溪县属东京道辽阳府。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年),金灭辽,继而废道置路,本溪县属东京路辽阳府。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在辽阳等处设置行中书省,翌年改东京路为辽阳路,本溪县属辽阳行省辽阳路。明洪武四年(1371年),置辽东卫指挥使司,同年7月改置定辽都卫,明洪武八年(1375年)又改置辽东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年(1377年)改所辖州县为卫、所,明永乐元年(1403年)设置建州卫,明永乐七年(1409年)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本溪县属辽东都指挥使司东宁卫。清顺治元年(1644年),本溪县属辽阳府。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移府盛京(后改称奉天府),降辽阳府为辽阳县。清康熙三年(1664年)升辽阳县为辽阳州。至1906年本溪县设治前,本溪县分属于奉天府辽阳州、兴京抚民厅、凤凰厅三地。盛京将军赵尔巽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月二十八日奏请:“辽阳州属本溪湖附近一带,毗连兴京、凤凰,万山重叠,路径分岐,为盗渊薮,应另设知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7月筹设县署衙门,同年10月,清政府正式批准将辽阳州东部、兴京抚民府西南部、凤凰厅北部地区划出,设置本溪县建置。本溪县设置后,始属东边道,后属奉天省。1914年本溪县隶属奉天省东边道。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地,翌年3月,建立伪满洲国,本溪县隶属于奉天省。1937年日伪时期在本溪湖设立本溪县公署。1939年伪满洲国政府将本溪湖街、宫原一带从本溪县划出,设置本溪湖市,隶属于奉天省。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告无条件投降。9月1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热辽十六军分区部队进驻本溪。10月8日和18日,先后成立本溪市、县民主政府,均隶属于辽宁省。1946年国民党军队占领本溪市区,成立国民党本溪湖市政府及本溪县政府,隶属于辽宁省。本溪市、县民主政府由本溪市内转移到本溪县后,于当年6月,辽宁省政府决定撤销本溪市民主政府。本溪县民主政府在本溪农村开展游击斗争。1946年10月1日,国民党辽宁省政府下令撤销本溪湖市,将市区并入本溪县。1948年10月本溪解放,成立本溪市人民政府。本溪市、本溪县均隶属于安东省。1949年4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安东省与辽宁省合并,成立辽东省、辽西省,本溪县隶属辽东省。建国后,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本溪县,其原辖区并入本溪市。1954年6月,国务院决定辽东省、辽西省合并为辽宁省,本溪市改由辽宁省管辖。1956年7月,国务院决定,重新设立本溪县,由本溪市代管。1959年,本溪县划为本溪市管辖。1960年迁至小市镇。1989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本溪满族自治县,仍隶属本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