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131024000000
地名由来:因城东里许,有一条小河俗名长沟,沟中多栽芰荷,夏秋之间,其香馥郁,沁人心脾,故称之为香河,香河县由此而得名。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卷7顺天府《山川》载:香河“在香河县东里许,俗名长沟,种芰荷,多香气,县以此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春秋战国时属燕国之域。秦代属渔阳郡。两汉至隋各代均为雍奴县地。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更雍奴县为武清县,香河遂属于武清。后晋石敬瑭割幽、蓟等十六州予契丹,此地遂属辽。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析武清县置香河县,县治在今县城,属辽之析津府。因城东里许,有一条小河俗名长沟,沟中多栽芰荷,夏秋之间,其香馥郁,沁人心脾,故称之为香河,香河县由此而得名。时县境较阔,约辖今香河、宝坻、宁河三县地。清代属直隶省顺天府。1914年改隶京兆特区,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1936年1月,属伪冀东自治区政府,1945年初,建立三通香联合县,属冀热辽区十四专区,还建立香武宝办事处,属十八专区,1945年12月撤销联合县,香河县复原制,属冀东区十四专区,1949年8月1日划属河北省通县专区。1958年4月,改属唐山专区,同年12月并入宝坻县。1960年4月撤销唐山专区,隶属天津市。1961年5月又改属天津专区。1962年6月恢复香河县建制,属天津专区。1970年天津专区改称天津地区。1973年改称廊坊地区,1989年3月又改称廊坊市,继辖香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