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130828000000
地名由来:据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2承德府《行宫·围场附》:木兰围场“国语(满语)谓哨鹿曰木兰,围场为哨鹿之所,故以得名”。又《热河新志》说:“本县的区域是昔日的清朝皇帝狩猎的场所。北方人俗呼打猎为打围,故名此地为围场。”(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春秋时为东胡地。战国时北部地区仍为东胡地,南部属燕国。秦统一中国后为渔阳、右北平两郡地。汉武帝时为塞地,后入于乌桓。三国曹魏时为东部鲜卑地。西晋初,为宇文氏地,后并入慕容氏,为前燕地,北魏时,南部属安州广阳郡燕乐县地,北部为库莫奚地,后均入库莫奚地。北周仍为库莫奚地,东部则属于契丹族居地。隋朝,大部分为库莫奚地,东部为契丹地。唐代隶属河北道,北部属松漠都督府,为契丹地;南部属饶乐都督府,为奚地。辽代,北部属上京道,有“平地松林”(亦称“千里松林”)之称,为辽帝狩猎之所;东部为中京道松山州松山县,西、南则为北安州利民县地。金代,为北京路大定府松山县地,东南为长兴县,西北为兴化县地。元代,东部为大宁部松州,东南为惠州,西部属上都路兴州兴安县。明属开平、全宁卫、后并入诺音卫。清初,为喀喇沁、翁牛特、敖汉巴林、克什克腾诸蒙古部落的游牧地。康熙二十年(1681年),设置“木兰围场”,并制定了“岁举秋狝大曲”的祖制家法,直至道光元年(1821年)才秋狝礼废。同治元年(1862年),清廷首次准予“宽留围座,开放边荒”。光绪三年(1877年)设立粮捕厅(亦称围场厅),衙署设在罕特穆尔川之二道沟(今四道沟乡二道沟村);六年(1880年),将粮捕厅衙署移至于克勒沟;二十九年(1903年)改为抚民厅,属直隶省口北道。1913年设围场县,因木兰围场得名,属热河特别区。1928年划属热河省。1930年移县署至锥子山街(今围场镇)。1933年属伪热河省。1937年属晋察冀边区冀察热辽区。1949年划归热河省。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围场县划归河北省承德专区。1960年5月改属承德市。1961年5月复属承德地区。1989年6月29日,撤销围场县,设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务院1993年6月19日批准撤销承德地区,此县划归承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