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130534000000
地名由来: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置清河郡,因以郡临清水故号清河,治清阳。《水经·淇水注》:淇水“又东北过广宗县东为清河”,即今之卫河,在清河县西。《元和郡县志》卷16贝州:“汉文又分巨鹿置清河郡,以郡临清河水,故号清河。”清河县亦以清河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清河县春秋为齐国贝丘之地,后属晋;战国为赵国平原君封地。秦置厝县,属巨鹿郡。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置清河郡,因以郡临清水故号清河,治清阳。汉中元二年(前148年)置清河国,属冀州。东汉安帝以其母孝德皇后葬于厝,改厝县为甘陵县,桓帝建和二年(148年)改清河国为甘陵国。献帝建安十一年(206年)国除。三国魏时,为甘陵郡。西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年)封为清河国。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年)改为清河郡,属司州。北周武帝宣政元年(578年)于清河郡置贝州,徙清河郡治武城,隋开皇初,武城县改名清河县。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存贝州。炀帝得复为清河郡。唐属河北道。北宋改道为路,贝州属河北东路。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平王则“之乱”改贝州为恩州治清河。金仍属恩州,归大名府路,州治历亭。元属中书省广平府。明清仍属广平府。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后改大名道。1928年属河北省第十二区。1931年归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1937年属冀南四专区。1940年清河县析西部建清江县。1942年又析南部建宏毅县。1945年清江、宏毅二县省归清河县,属冀南区二专区。1948年8月归河北省衡水专区。1949年县人民政府迁址葛仙庄。1952年衡水专区撤销,清河县改属邢台专区。1958年4月邢台专区撤销,清河归邯郸专区。是年12月清河县并入南宫县。1960年5月邯郸专区改市,南宫县归属邯郸市辖。1961年5月复设邢台专区,南宫县还属。是年7月恢复清河县建制,仍属邢台专区(1970年改为邢台地区)。国务院1993年6月19日批准撤销邢台地区,此县划归邢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