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
- 地名由来及历史沿革
- 区划代码:130223000000
地名由来:据《明一统志》卷5永平府《建置沿革》:滦州“因滦河而名”。今滦县又因滦州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滦地夏属冀州,商为孤竹国地。春秋战国先为山戎地,后属燕国。秦为辽西郡地、西汉属右北平郡,东汉属辽西郡。三国、魏、晋时为海阳县,属辽西郡。南北朝仍为海阳县,北齐并入肥如县。隋属右北平郡,唐属河北道平州,宋为契丹地。辽天赞二年(923年)春,分平州地属滦州永安军,隶属平州节度使。辽世宗时,置义丰县,属滦州。此时,滦州辖义丰(今滦县老城)、马城(今滦南马城)、石城(今东矿区开平)三县。金灭辽后,仍称滦州,属中都路滦州,设节度使,辖义丰、石城、马城、乐亭四县及榛子镇、新桥(乐亭沿海)二镇,金崇庆二年(1213年),滦州入蒙古。1215年,蒙古改平州为兴平府,滦州属之。1286年,裁马城入乐亭,裁石城入义丰。此时,滦州领义丰、乐亭二县。元大德四年(1300年),滦州属中书省永平路。明属京师省永平府,辖乐亭一县。清时滦州仍属永平府,不辖县。1913年,改滦州为滦县,属直隶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5年,属伪冀东自治区政府。1939-1943年,先后隶属晋察冀边区第十三专署(冀东专署)、冀热边区第四专署、冀热辽区第十七专署、冀东行署。1946年,恢复滦县建制,属冀东区,下设滦南、滦北、滦西三个办事处(县佐)。是年,滦南、滦西两个县佐分别建县独立。1949年3月,滦县属华北行政区冀东区。8月,属河北省唐山专区。9月,滦西县并入。1958年划入唐山市为滦州区,1960年1月,复建滦县,仍属唐山专区。4月,撤销唐山专区,滦县划归唐山市。1961年5月恢复唐山专区,滦县属之。1970年唐山专区改称唐山地区,滦县仍属。1983年3月,撤销唐山地区,滦县划归唐山市管辖。
滦县地势北高南低,沙河以西及白龙河、横河以东为山丘区,面积395.75平方公里,其中山丘面积为219.4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22%,主要山脉有罗家岭、青龙山、魏峰山、风山、横山等。境内最高峰城山峰海拔高程535.7米,一般山丘海拔高程200—30米之间。中部平原区面积603.2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0.4%,京山铁路以北,地面高程在海拔 50米以上,局部有山丘出露,地势较为平坦,京山铁路以南地面高程一般在30—50米,由于受风沙影响及河流切割,沙丘沟谷出现较多。本县地处滦河、沙河、陡河流域,境内有九条较大河流。其中滦河、沙河、管河为过境河流,横河、溯河、龙湾河、狗尿河、岳家河和小青龙河发源于境内,滦河、横河、沙河、管河、龙湾河属长年性河流。其余四条河属季节性河流,除汛期宣泄洪水外,平时基流甚少。东界滦河在本县境内总长40.29公里,京山铁路以北长25.2公里,属山间河道,京山铁路以南长15.09公里,属平原河道。1962年最大洪峰流量3.4万秒立方米。基流也较为丰富,本县利用滦河水灌溉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