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宁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07-10 10:49:51
- 为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政府决定对灵武市和吴忠市利通区的部分行政区划作调整。具体调整为,将灵武市白土岗乡沙沟以南、211国道—211高速公路以西地域,包括白土岗乡的西沟沿、南梁、五里坡、海子井(除仍居住在211高速公路以东的一个村民小组)4村和白塔水村北部及新红村位于211国道—211高速公路以西的地域划归利通区管辖。
对调整后出现的承包土地、草原跨越界线的,双方要继续履行现有的土地承包、草原承包协议,保证调出地域的群众在原耕种土地和承包草原上正常生产。吴忠市和利通区要加大对调入地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兑现惠民有关政策,促进调整区域稳定发展。
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由宁夏民政厅按国家有关勘界原则和要求,会同银川市、吴忠市及灵武市、利通区政府共同勘定。